中证协启动券商数字化能力成熟度评估
中国证券报记者日前从业内获悉,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在行业内启动券商数字化能力成熟度评估工作,以扎实推进券商数字化能力建设工作,帮助券商摸清自身数字化能力发展进度,发现数字化转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,进一步明确数字化能力建设方向。评估周期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21日。
业内人士认为,数字化能力成熟度评估对于推动证券行业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。一方面,它有助于证券公司更清晰地认识到数字化转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,从而加大投入、加快步伐;另一方面,它也为证券公司提供了更为具体和可操作的转型路径和方法,有助于提升转型的效率和成功率。
明确券商自评估工作要求及流程
记者了解到,中证协在此前发布的团体标准《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指引》的基础上,编写了《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案》,明确了券商开展数字化能力评估的工作要求、流程,以及评估指标、内容和方法。中证协在《方案》中指出,通过开展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等级评估,帮助证券公司系统摸清本公司数字化能力发展的进度,通过“对标对表”,发现本公司数字化转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,进一步优化加强数字化能力建设的方向。此外,评估结果可以协助监管部门全面掌握证券全行业整体的数字化水平,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。评估工作过程中应遵循客观公正、科学严谨、全面准确的原则。
根据《方案》要求,开展券商数字化能力评估工作应组建评估工作组,由评估工作组统筹开展评估工作。券商组织自我评估工作时,评估工作组一般由企业CIO等高级管理人员任组长,牵头负责评估工作;评估工作组评估人员构成和数量可根据各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,一般应由IT部门和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。
《方案》明确了券商自评估工作组的主要职责。工作组应依据《方案》要求,结合企业实际情况,明确评估工作分工和工作流程,并培训工作人员;细化确定各能力项评估数据或材料的采集方式,拟定调查大纲、设计调查问卷等;针对各能力项,调查和采集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;综合分析数据和证明材料,计算形成能力项、能力子域、能力域以及企业整体评估结果。
助力行业数字化转型
10月11日,中证协发布团体标准《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指引》。《指引》中对券商数字化转型的定义为,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,利用数字化能力,对企业战略体系、商业模式、业务流程、生产运营、组织架构等进行全方位、系统化地变革和重塑。其中,数字化能力的定义是,在依法合规前提下运用技术和数据要素,对各种业务流程、产品服务和管理进行数字化重塑与创新,以提高运营效率、优化客户体验、增强风险管理水平,并创造新的价值提供方式和商业模式的能力。
《指引》建立了以数字化治理、数据管理、数字化技术应用、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、网络和信息安全、经营管理数字化、产品和服务数字化、内控体系数字化以及可持续发展基础9个方面为核心的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模型;明确了证券公司数字化能力从一级到五级的成熟度等级要求;详细定义了由9个能力域、25个能力子域、40个能力项不同成熟度对应的数字化发展能力要求;确定了成熟度等级的判定方法,包括评分方法、权重、计算方法等内容,阐释能力得分与对应成熟度关系。
有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,《指引》的发布,不仅为券商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方向,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在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方面的前瞻性和领导力。数字化能力成熟度模型构建了一个高度量化的评估方法,使得券商的数字化能力可以得到更为客观和准确的评价,有助于行业内形成更为公平和透明的竞争环境,也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后续,行业协会或进一步加强对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和支持,通过组织培训、分享案例、提供咨询等方式,帮助券商更好地理解《指引》的内容和要求,并推动其在实践中的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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