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省印发方案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
我省印发方案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
日前,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》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、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到2025年,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、有关部门依责监督、各单位内部监督、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、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;基本建立起横向协同、纵向联动、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;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,队伍素质不断提升,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更加突显,为推动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提供有力支撑。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了4方面重点工作:一是多方联动,构建财会监督工作体系,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,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,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实施部门监督,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,中介机构发挥执业监督作用,行业协会强化自律监督作用。二是纵横贯通,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,加强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,强化省与市县纵向联动,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。三是聚焦四大领域,落实财会监督重点任务,聚焦重大财税政策落实、财经纪律执行、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评估行业规范,依法依规开展监督,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。四是靶向发力,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,通过优化财会监督方式方法、强化财会监督成果运用、推进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,切实提升我省财会监督工作成效。
下一步,省财政厅将充分发挥财会监督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,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实施财会监督工作,推动《实施方案》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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